外商投资企业土地使用合同(划拨土地使用权合同)
 
第一条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: 
  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_____市(县)土地管 
理局(以下简称甲方),法定地址_____;邮政编码_____;法定代表人: 
姓名_____;职务_____。 
  _____(以下简称乙方),法定地址_____;邮政编码_____; 
法定代表人:姓名_____;职务_____。 
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外商投资企业用地管理法律、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, 
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。 
  第二条 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的国有土地位于_____,面积为_____ 
平方米。其位置与四至范围如本合同附图所示。附图已经甲、乙双方确认。 
  第三条 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年限为_____年,自本合同签字之日起算。 
  第四条 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场地使用费,包括土地开发费和土地使用费。 
  〔或:第四条 依据合资或合作企业合同,由乙方中的_____(注:中方 
合资者或合作者)向甲方支付场地使用费,包括土地开发费和土地使用费。〕 
  第五条 土地开发费为每平方米_____元人民币,总额为_____元人 
民币。乙方(或中方合资者或合作者)须于本合同签字之日起_____日内全部 
付清。 
  乙方(或中方合资者或合作者)支付了全部土地开发费后_____日内,甲 
方应为乙方办理土地登记(或变更登记)手续,颁发(换发)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 
有土地使用证》。 
  第六条 土地使用费为每年每平方米_____元人民币(美元或港币等),